1.本設備建置規劃於於甲仙堰沉砂池排砂閘門出口利用常態放流與尾水落差,設備建置興辦程序:向台電申請併聯審查作業、向能源局申請同意備案、與台電簽約併聯發電、向能源局申請設備登記備案,均以投資廠商為申請人,本分署僅配合提供設置場地及同意使用相關文件,並依約向投資廠商收取回饋金。 2.出租標的所在地:甲仙堰沉砂池排砂閘門出口周圍及其下游(詳投標須知第四條) 3.現場查看時間:投標廠商請提前洽聯絡人帶往勘察四周環境,俾對本標租區域有深切瞭解。 4.本案不訂定最低發電設備裝置容量,相關流量資料詳招標文件,請投標廠商自行評估本案小水力發電潛能及風險,決定合理之裝置容量及機組型式,所投標之設備裝置容量為本案之系統裝置容量。 5.其他事項詳投標須知、租賃契約書等招標文件。有任何問題或疑問請洽本分署甲仙堰管理中心 籃駿鞍先生,連絡電話:07-6753407。 6.外聘委員名單:陳建元、周乃昉、王欽戊、羅守枝。 內派委員名單:陳柏宗 、吳宗寶、黃楷淳。 |